人的一生中,总会有那麽一个想忘也忘不了的人。
如果你拥有十数年的时间可以淡忘,最後却仍然深深喜欢她。
除了奋力让工作填满生活,剩下的时间我拿来整理房子。
我刷了两个有她唇印的杯子。
厨房垃圾桶旁有张购物明细。
她在帮我买的东西旁边用原子笔打g,还画上笑脸。
房间的角落,被子里,有几根她落下的长发。
浴室的洗手台上有一支耳饰,那是一颗绑了蝴蝶结的珍珠。
我还记得它在那头长发里若隐若现的样子。
两个礼拜後的星期天,我终於确认房子里再也找不到任何她的痕迹。
搬了梯子,我取出放在上层衣橱角落的那个箱子。
我不敢打开它,只是抱着它躺在床上,听着娜娜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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