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瓶子上写的酒庄和年份我统统不在意,含酒精的饮品我只喜欢喝Federwei?er,因为里面漂浮着絮状的酵母菌,所以被称作“羽毛白”,惟谦尝过说就像葡萄汁,便再也没碰过。
他向来喜欢烈酒。
人也一样。
他醉眼朦胧地看了我许久,然后不带称谓的、面无表情的慢吞吞道:“我去了趟法拉盛图书馆,遇见了她。”
是SinSin吧,然后呢?
我很想问出口。但我的骄傲自矜绑住了我的咽喉。我也只好面无表情的、抛却身份地倾听他把婚戒摘下来的原因——
“如果不是因为你,自翩……”他的头低了下去,不再直视我。
如果不是因为我。
我的脑海中一片混沌。
法拉盛图书馆对我来说遥远又陌生,那是我小时候父亲为我找启蒙老师的地方,北美华人书法家协会总在那里举办一些演讲和活动,我随父亲到美国时尚且不会写字,他找了位年轻留学生教我书法,学习写字,从颜体学到了《兰亭集序》,对方博士毕业了,父亲在美国的工作告一段落,我也要回欧洲上小学了。
长大后才知晓那位留学生的家乡便是王羲之写下《兰亭集序》的会稽山阴,我祖母的姐姐便嫁到了本地一户姓俞的人家,终生未再离开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