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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晓晴在回宿舍的路上,步伐和平常一样快,但她今晚没有拿出手机,没有边走边记行程,就只是走。
路灯把她的影子打在地上,走一段,影子换方向,再走一段,再换。
她今天在图书馆待了四个小时,法学院有一个报告後天交,她在查判例资料,查到一半走到法律书那一区去找一本参考书,然後看到那个人。
白须,古装,坐在桌前,一支毛笔,一本书,一张张的注解写在纸上。
她第一眼以为是哪个老教授有特别的习惯,但走近了看,发现第七条那个地方有个关键的读法理解反了——他以为那条是在保护土地,但那条保护的是开发商进场的合法路径。
她在书架转角站了一下。
她本来可以不说的。她今天时间不够,还有一个判例没有查完,报告後天要交,不需要在图书馆里对着一个陌生人解释法条。
但那个注解写得认真,毛笔字,一条一条,格式严整,像对待很重要的文件一样对待那本法律书。认真到让她说了那句话,说完就走。她不确定那个人听懂没有,也不确定他会不会去重读。
她走到路口,在等行人号志的时候停下来,想起那个人坐在那里翻书的样子。
古装,毛笔,坐在现代图书馆的椅子上读土地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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